第六十四章夜明珠!_明末第一枭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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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夜明珠!

  打开第二个盒子,里面是一尊无量寿佛,高约一尺,宽额丰颐、弯眉长目,面容和蔼、肢体圆浑,身着天衣绸裙,佩饰珍宝珞,双足以金刚跏趺的姿势,安坐在一朵宝莲之上!

  佛像、宝莲是用一整块羊脂玉雕刻成的,工艺精湛,美轮美奂,绝对称得上一件珍宝,价值难以估算。

  奇怪的是,无量寿佛,又称‘阿弥陀佛’,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主佛,代表着光明无限、寿命无限,其手中应该托一支长寿宝瓶才对!

  这尊无量寿佛的手中,却托着一颗龙眼大小的珠子,通体黄绿,深浅不一,看起来没有任何出奇之处。

  但是薛羽略加端详,立刻看出这颗珠子的不凡之处了。

  “这是……夜明珠!”

  “哈哈,贤弟真是好眼力啊,无量寿佛手中托着的,的确是一颗夜明珠!”

  说话间,李主簿指挥仆从们,撑起了一大块黑布,把大门、窗户全给遮挡住了,大堂内立刻暗淡下来。

  原本毫不起眼的夜明珠,瞬间光芒四射、满堂明亮,简直能和一盏小灯笼相媲美了!

  在夜明珠的照耀下,白玉佛像也是闪闪发光,更添几分宝相庄严之色,就像是无量寿佛真的驾临人世间了。

  “先祖李公幽云,在成祖文皇帝之时,官拜从一品光禄大夫-吏部尚书,一生清廉正直,勤于政务,有大功劳于江山社稷!

  先祖年老致仕之时,成祖文皇帝念其劳苦功高,特赐无量寿佛一尊、上等夜明珠一颗,以示嘉奖之意!

  两百多年以来,李家子孙一直妥善珍藏着,轻易不肯示人,作为镇宅之宝、传家之宝!

  如今贤弟有大恩于李家,愚兄实在无以为报,愿将传家之宝相赠,还望贤弟笑纳!”

  三百两金子,是上下疏通关系用的,这尊无量寿佛和夜明珠,则是送给薛羽的辛苦费了,其价值更在前者之上!

  为了儿子们的前程富贵、更为了光大门楣,李主簿也是下血本了。

  出乎意料的是,薛羽竟然拒绝了。

  “御赐之物,镇宅之宝,岂能轻易送出呢,还请世兄速速收回,日后传之子孙才是!”

  “哦,贤弟不肯笑纳,莫非嫌这份礼物轻了吗?”

  “玉佛像、夜明珠,皆是奇珍异宝,那敢说一个轻字呢,只是贤者不炫己之长,君子不夺人所好,故而不敢笑纳!”

  “愚兄诚心相送!”

  “小弟万不敢收!”

  ……

  双方推让了半天,最后薛羽表示了,君子之交淡如水,自己本不该收礼物的,但是盛情难却之下,自己就破例一回,羊脂玉佛像可以收下,作为双方友谊的见证,夜明珠坚决不行!

  如果李主簿还坚持的话,自己就一样礼物也不收,并把黄金退回,当场告辞离去,就当从来也没认识过!

  “贤弟不为俗物所动,视金钱犹如粪土一般,真可谓正人君子啊!”李主簿仔细观察着,最后点了点头,收回了夜明珠,暗中悬着的心也放下了。

  原来李主簿也是狡猾之人,虽然为了儿子们的前程,不惜投下了血本,心中却仍旧有所怀疑的。

  不是怀疑薛羽的身份,而是担心他拿了金子之后,不给自己办事怎么办?

  杞县距离云南万里之遥,自己想要找过去,只怕不是一件容易事呢!

  就算是找到了,自己一个小小的县衙主簿,也斗不过人家卫所指挥敛事,非但要不回金子,没准还得搭上一条老命呢!

  故而思量之下,才拿出了玉佛像、夜明珠,想试一试对方的人品!

  如果这位探花公子,表现的十分贪婪,自己就要多加防备了,非但不能送出玉佛像、夜明珠,之前的三百两黄金,也要想办法索取回来。

  失去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,的确有些可惜,那也比被人蒙骗强多了吧?

  没想到的是,自己再三恳求之下,对方才勉强的收下了玉佛像,却坚决不收夜明珠!

  玉佛像固然珍贵,可是买上一块好玉,再请玉匠琢磨一尊并不太难,所费不过纹银数千两罢了!

  夜明珠,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,价值更在千两黄金之上!

  对方明明知道夜明珠珍贵,却依旧坚辞不受,可见人品一流,不是贪财之人,这样自己也就彻底放心了。

  ……

  有人肯定疑问了,薛羽此行的目的,就是要以恶治恶,好好收拾一下李主簿这个贪财鬼,再弄些金银珠宝救济灾民之用!

  如今珠宝就要到手了,又为何坚辞不受呢,原因有三:

  一则,薛羽前世是勘探员,对矿物质再熟悉不过了,所谓的夜明珠,其实就是荧光石!

  它是地球内的一些发光物质,经过了几千万年的地质运动,集聚于矿石中而成的,含有这些发光稀有元素的石头,经过加工之后,就是人们所说的夜明珠,常有黄绿、浅蓝、橙红等颜色!

  地球内部,荧光石的储藏量非常丰富,只是古人开采技术落后,得到一块很不容易,这才当成了珍宝!

  可对薛羽来说,几吨重、十几吨重的荧光石都见识过,并亲手开采过,区区一颗龙眼大小的,又有什么稀奇呢?

  不过这件事情,倒是提醒了薛羽,以后要是没饭吃了,可以试着找一座萤石矿洞,再把萤石打磨成夜明珠出售,自己很快就变成天下第一大富翁了!

  二则,凡是会发光的矿物质,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,对人体有害而无益!

  尤其是这颗夜明珠,颜色黄绿,深浅不一,说明里面含有大量重金属,辐射比较强烈,偶尔参观下也就算了,如果经常把玩的话,只怕会引起人体病变呢!

  李主簿生活优越,整天大鱼大肉的,身体却如此消瘦,眼窝泛着青色,仿佛病痨鬼一般,十之八九与这颗夜明珠有关系!

  这种害人的东西,薛羽自然不敢笑纳了!

  三则,李主簿固然是条老狐狸,薛羽却比狐狸还要狡猾,早已从言谈举止之间,看出对方的小心思了。

  因此上,坚决不收夜明珠,以打消对方的疑心!

  ……

  酒足饭饱之后,已是黄昏时分了,为了进一步打消李主簿的疑心,薛羽干脆留宿了下来。

  李主簿自然万分高兴了,又担心慢待了贵客,干脆把自己的卧室腾出来了,由三位姨娘亲自动手,认真打扫干净之后,一切应用之物全都换成新的。

  黄花梨架子床、苏绣锦缎被褥、白色轻纱蚊帐……全都用檀香熏过的,大户人家就是讲究。

  就是三彩刻花瓷枕硬了一点,枕着不是太习惯,于是仍到了一边,把装黄金的箱子搬过来当枕头用,这样就舒服多了。

  (木头箱子难道就不硬吗?)

  当天晚上,薛羽美美的睡了一觉,还做了一个梦呢,梦到了很多的人,有前世的亲人、朋友、同学,也有这个世界的小伙伴:小兔、金丫、红秀……

  不知什么时候,才能把她们给找到,她们都还好吗?

  只要能把小伙伴们找回来,别说区区几百两黄金了,就是亿万家财自己也舍得!

  薛羽找周公下棋去了,李家父子却是一夜未眠,躲在小屋里商议着,想派一个儿子跟着薛羽前往云南,即是监督,也是催促!

  可是商议了一夜,也没决定出人选来,原因很简单,五个胖子都想去云南,可是名额只有一个,互相争执不下,差一点动手打了起来,弄得李主簿头痛不已,大呼养了一群不肖子!

  话又说回来了,这种荣华富贵、青云直上的机会,谁又肯让给别人呢?如果李主簿年轻几岁的话,只怕比儿子们争的更凶狠呢!

  最后的结果是,我不去,你也别想去,那就大家都别去了!

  派一个仆人跟随着?

  那样也不合适,还会引起李探花的反感,万一人家一生气,甩手不干了,李家人岂不前功尽弃?

  既然如此,那就一个人也不派吧。

  至于谁去云南入赘,李家人再慢慢的商议就是了,等商议出了结果,估计李探花也把事情办好了,如此两不耽误!

  ……

  “我与贤弟一见如故,何不多留上几日,让愚兄略尽地主之谊呢!”

  “本想多留几日的,可是此去云南路途遥远,实在是不敢耽搁了行程,只能与世兄别过了,待小弟抵达云南,把事情办妥当之后,会派人送书信过来的,世兄这边也要做好准备才是!”

  “贤弟所言有理,愚兄就不多挽留了,待到大功告成之后,愚兄一定亲赴云南,喝一杯贤弟的喜酒,哈哈!”

  第二天早晨,用过早饭之后,薛羽起身告辞了。

  李主簿客套了几句,也没过多的挽留,而是让仆从牵过来一头白色骡子,还有五条小毛驴!

  白骡高大健壮、皮毛光亮,双眼炯炯有神,头颅高高的抬起,气势上竟不输于一般的骏马,五条毛驴也是蹄小坚实,体质健壮!

  “山高路远,千里迢迢,贤弟岂能没有坐骑呢?

  这头白色骡子,也是愚兄偶然得之,性情温顺,体魄健壮,奔跑起来一点不逊骏马,特送与贤弟骑乘之用,另外的五头毛驴,送给贤弟的随从们使用!”

  “如此,多谢世兄了!”

  骡子一般以黑、褐、青三种颜色居多,白色的则少之又少,薛羽围着转了两圈,不禁越看越是满意!

  这个时代没有飞机、火车、汽车之类的交通工具,最快捷的赶路方式,那就是骑马了!

  骡子的奔跑速度,远远的不如骏马,却胜在性格温和、力气极大,又容易饲养,用来代步、驮物再合适不过了。

  “贤弟一路保重,到了云南之后,早点送个平安信回来!”

  “世兄放心,请回吧!”

  依依惜别之后,薛羽把金子、玉佛都放在骡子背上,自己翻身坐稳之后,得意洋洋的离开了李府,胡铁匠、小鼠、百花蛇、猴子、大黑骑着毛驴,紧紧的跟在后面!

  李主簿与家人们站在门口,目送薛羽的背影渐渐远去,并期盼着他早点回来,却不知这位贵客,永远也不会回来了!

  “老大,这次咱们可是赚翻了,整整三百两黄金,还有一尊羊脂玉佛像,一匹骡子、五条毛驴!”

  “有了这些东西,足够咱们买房子置地,再娶几房媳妇儿,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啦!”

  ……

  “呵呵,是非之地,不可久留,要是李主簿一家回过味来,咱们恐怕就走不了了,赶快出城!”

  “是!”

  离开李家之后,小伙伴们喜笑颜开,以前就是做白日梦,也没梦到这样的情景,盗挖了人家的祖坟,受了人家的热情款待,还拿走人家几百两金子!

  这般的骗术,真是高啊!

  薛羽却保持着冷静,深知骗得了一时,骗不了一世的道理,故而催促着胯下白骡子,想要早一点出城去,立刻离开杞县!

  那知没走出多远呢,从旁边的小胡同里面,突然窜出一个肥胖的身影,正是大胖子--李大忠!

  他怎么追上来了?

  难道说,露馅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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