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吕梁山贼寇_回到唐朝当王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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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吕梁山贼寇

  骄阳肆意地烘烤着大地,一股从地皮上传来的热浪,袭击着每一位行人。八一皱起眉头,厌恶这六月三伏天出行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,但军令难违,只能走一村歇一寨,尤其是路过官道上有卖凉粉小吃的地方,这支化名前往山东行商的商队,就会停下来吃两碗凉粉或者饮几碗凉水解暑。

  天热马燥,就连那地里面的禾谷无精打采拉耸着叶子包裹住青色的果实,像是在躲避天上的太阳。官道上,偶尔跑过几匹健马或者马车,卷起尘烟滚滚,人见了心烦。

  “侯爷,如今我们已经离开了关内,进入了河东道地界。前面不远处,就是绛州城。途径绛州城往北走,从河东道入河北道然后转向河南道,山东莱州也就不远了。”李义表是老江湖了,这些路早就跑熟,作为一个四方馆的通事舍人,这天下之地,没有哪一处他不熟悉的。每走一天,他都会向领头的陈华汇报这一天的行程,算得上一个负责的助手。

  “商队”早早就将马匹拴在了临靠官道的一片柳荫下,整个商队的人,都猫在一家官道路边的凉粉店大快朵颐。没办法的事,天气太热了,人不能一直在太阳下烤着,这会中暑,所以走走歇歇是必然的。

  “看这天,怕是要下暴雨啊。”天气太闷热了,陈华都脱掉了身上的袍子,穿一件短袖示人。“我们吃了凉粉,解了暑气,然后立刻马不停蹄地朝前面的绛州城赶去,免得路上遭了雨没个躲雨的地方,大伙儿都淋湿了身子,风场露宿地,要是有啥风寒感冒,那就不好了。”

  李义府点头,和好伙伴王玄策两人分工合作,下去给随行的人交代清楚。这一次歇息了,就要一直不停地赶路,直到进入绛州城找到客栈为止。

  “呵呵,这一路来,奴家算是见识了侯爷的聪明,说要下雨,这天便是要下雨,说要刮风、这天便是要刮风。行船过桥,翻山越岭,侯爷总是能随手为那些路人点拨一二,就能让他们惠及一生。侯爷的格物之道,奴家算是见识了。”轻掩小嘴儿,咯咯直笑的声音,就像铃铛一样打破了官道路边凉粉店的安静。无论在那儿,女人都是能吸引眼球的存在,而且在一个大多都是毛茸茸汉子的路边凉粉店,出现一个粉白娇柔的女人,她就像菜里的调味剂一样,能让雄性荷尔蒙提高几升。

  “渊盖姑娘有所不知了。正所谓,未晚先投宿,鸡鸣早看天。有些常识,都是我们老祖宗总结了千百年的规律。直接拿出来用就是了。倒是渊盖姑娘,想来也是一位喜欢格物的人。”终于知道了金贞的身份,原来是一个高丽妞儿,难怪皮肤那么水灵白净,中原女子就比不上呢。而且瞧瞧人家,关中话说的顺溜极了,汉文化也掌握了不少,这才是真正的多才多艺。

  渊盖金贞淡淡一笑,她不喜欢吃凉粉,但是喜欢将蜂蜜放入装满温水的碗中调和后饮用。和陈华的饮茶一样,这高丽妞也有自己的特色。

  “侯爷,恕我直言了,这次唐王让你出使新罗,我亦一路跟随,就是为了让新罗王能够相信,我大哥已经同唐王结盟欲成就大事。但侯爷所带的人,就这么几个,恐怕若是等从莱州入了海,遇到了百济的海军或者盘踞某个海岛上的流寇,恐怕要陷于险地了。”渊盖姑娘心里就好奇了,这个男人怎么就那么自信呢,带上十个八个人就像越过百济横栏的万里海疆绕到新罗国去,胆子实在是太大了。

  “既然渊盖姑娘都说了,万里海疆,那么大的地方,怎么容易就遇上危险了。”陈华心里鄙夷,难道他会给这高丽妞说,自己身边的那些看起来平凡的随从是老李身边的大内高手么。而且,在莱州那儿,还有一支精兵强将等着一路护送到新罗呢。此事关系重大,老李岂能希望出现差池。安危就不用担心了,该担心的是,你这高丽妞能不能适应这种风餐露宿的生活。

  既然陈华不说,渊盖姑娘觉得多问就没了意思。就现在挺好的,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危险,心里就会有一种刺激感。唐人不是有句话,叫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吗,显然,面前这侯爷是有准备充分了。

  在路边凉粉店歇息了一会儿,因为想到等会儿有暴雨的缘故,虽然此刻还是万里晴空,但该赶路的,还是要尽快赶路,有备无患嘛。

  商队又继续出,下一站就是绛州城。交通不便利仅仅靠着马匹作为运输工具的古代,赶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差事儿。陈华虽然坐在不颠簸的马车中,还有舒适的坐垫靠着背,并且不用顶着骄阳烘烤,但就算再舒适有个屁用,就跟坐火车一样,动辄几天几夜硬座,谁能受得了那种憋劲儿?

  但是,就在商队准备离开凉粉店,继续朝着绛州城出的时候。经营这家凉粉店的小贩,一个三十多岁相貌朴实的汉子,却是跑了出来,慌慌张张地说着:“客官们若要走,还是等结伴再走吧,离这儿不远处,有一座山,叫吕梁山,山上多贼寇,专抢来往的客商,前些天已经被劫了无数,连官府都贴出告示来,让来往客商小心结伴同行,这吕梁上上的贼寇,仗着山高路险,官府都奈何不得,客官等人要走,我看还是再等等。”

  这小贩还算有良心,知道前方危险,还能告诉自己的客人谨慎行事。

  正准备离开的陈华眉头一挑:“前面真的有贼寇出没?”

  小贩看见几乎所有的人,都围着这位年轻的公子奉承讨好,显然,这位公子就是这只商队的领头了。

  “是的,是的,前几天,有两支长安城来的商队,就是在前面被抢的,那帮贼寇不但杀人越货,据说,还要吃人呢。那些被抢的客商,公子不知,那惨状,都不忍看下去。”小贩抖了抖脸皮,显然是有种欲呕的动作。

  “不错,有渡人之心,实属难得。”陈华哈哈笑着,让李义表拿出几个银饼交给那小贩:“我等还要赶路,这些银两,就当谢过告诫之恩。”

  小贩眼睛一亮,立刻卑躬手下:“谢谢公子,谢谢公子,只是,公子难道不结伴等人同行了?要是遇上那伙贼寇,岂不是吃亏了?”

  “我们急着赶路,想来,这立刻要下雨了,那伙贼寇也不可能现在就出来打劫。”

  商队继续出,至于小贩的劝告,没有人听入耳里。

  马车在官道上,风尘仆仆地走着,前前后后,都围着藏着暗刀的高手。不难想象,这支商队,若是路上碰上那个吕梁山上的强人,只怕也只有他们那些地头蛇被斩杀的命运。

  绛州城就在前方,大半天的路程,为了能躲过暴雨,赶路的节奏很紧,在路上,车队几乎就没有再停过。当然,至于那凉粉店小贩的劝告,倒不是多么在意。

  一群不成气候的贼寇,还挡不住这支商队,就算那些贼寇真来了,也正好可以检验老李派出来的高手是否合格、

  不过,人算不如天算,就算你再赶,也不知道,老天会在什么时候就突然变了脸。

  “咔嚓!”

  惊雷的声音,平素无奇的划破天空,刚才还万里晴空,一下子就乌云滚滚,就像老天派了十万天兵下凡捉拿妖魔。电龙一般的闪电,穿梭在乌云中,这是下大暴雨的征兆啊,就连田里面卷缩的禾谷也舒张开叶子,准备迎接干旱已久的甘霖降下来。

  有暴雨,往往就能伴随狂风。

  呼啸而来的狂风,吹着官道上的沙子,能迷糊住人和马的眼睛。就算知道绛州城就在前方没多远,但不能再前行了,为今之计,就只有原地驻足找个地方躲雨。

  “侯爷,立刻就要下大暴雨了。”被风吹得头乱飘,衣服变形的李义府,急忙跑到了陈华的马车前,禀告这突然出现的情况,真是倒霉啊,马上就要到绛州城了,还差这一截儿路,老天就要下起暴雨。侯爷的嘴巴还真是灵验,果然下暴雨了,而且还是大暴雨,侯爷该去钦天监当官的。

  雷声和风声陈华早就听见:“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人家或者寺庙,能躲雨就躲雨,不能前行了,暴雨中行走,太危险了。”

  “山野之中,那里有人家,不过前方有一片树林,我们或许可以去那里。”

  “树林不行,高山也不行,怕遭雷击。”

  李义表就犯难了,周围都是山野,那里有啥人家可循,树林不能避雨,高山上也不能避雨,那就只能待在原地,等着暴雨洗刷大家的身子了。

  正踌躇的时候,那几个围在马车前后的大内侍卫,突然非常警戒地抓着马上的缰绳,眼睛如同老鹰一般看向四周。

  “有埋伏。”领头的一个汉子冷冷地说了一声,李义表立刻就慌张了。

  果然,没一会儿功夫,就看见商队的四周,慢慢地出现了,几十个放佛乞丐装备的贼寇。头上裹着红头布,手上拿着不成气候的兵器,他们的头领则是骑着马,有七八个的样子,正凶神恶煞地盯着这支孤零零的商队,就像狼群看见了一只脱离队伍的肥羊。

  “二当家,就是这支商队,可是肥羊了,小人都打探清楚了,只有十多人,收拾起来没多大的,但他们的货物可不少,你看那三辆马车,一看就是大富之家才有的东西,而且,他们当中,还有一个,漂亮的就像神仙的娘们。”从那群围着商队的贼寇中,突然窜出来一个兜着双手的汉子,赫然是先前那凉粉店的小贩无二。穷山恶水出刁民,那里想得到一个看着朴实善良的汉子,居然会是这伙贼寇的帮凶。

  那小贩围着一个骑着高头大马,手拿大铁锤,脸上横着一条巨大蜈蚣的刀疤汉子。那汉子听说有钱有女子,腥红的舌头舔了舔干的嘴唇,恨不得立刻就冲过去拿下这支十多人的商队:“都给老子杀了,一个不留。女人,给老子留下,抢回去做了压寨夫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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