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、chapter100_魔尊穿成选秀文炮灰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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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、chapter100

  黎乔见澹翮对轮迴镜的口吻十分坚决,心想要是换成他自己,抽出七成魔骨只为把一个人救活,结果那人一醒,就急三火四地要离开自己去另一个时空,那他肯定也不愿意松口。

  所以他本打算使个缓兵之计,等跟澹翮熟悉了再慢慢商量,谁知道人家一松领口,已经准备开始双修了。

  “停!”黎乔伸手抵住澹翮的胸口,牙酸地说,“我已经醒了,修炼就不急在这一时了吧?”

  澹翮垂眸看着他的手指尖,嘴角勾起“果然如此”的自嘲笑容,听话后退开。

  黎乔望着他消沉的眉眼,正在搜肠刮肚应该说些什么,谁知道澹翮沉默片刻,抬手“啪”地一按床头,从剑匣中抽出一把雪亮长剑,放到黎乔手心:“你说得是。之前我是为了修补你破损的神魂,不得已而为之,却也的确没有问过你的意见。若你现在觉得恶心,可以刺我几剑。”

  “别用神识了,我的神识境界还在,即便对你不设防,你也相当于以卵击石,伤敌一千自损八百,不值当。”

  “等你重铸仙骨那天,想怎么样,我都随你。”

  黎乔:“……”

  虽然他通过“抽魔骨”这事确认了澹翮和沈堰、沈沨应该就是同一个人,只是澹翮现在还没有沈堰、沈沨的记忆,他突然提出双修的确让黎乔觉得有些别扭……

  但“有些别扭”和“恨你恨到想杀你”中间,绝对还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啊!!澹翮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想??

  黎乔低头看了眼澹翮塞到他手心的长剑,忽然发现这不就是当年玄天门剑冢中、自动飞到他手上的仙剑白虹么?

  这家伙原来曾是明苑真仙的佩剑啊……

  黎乔手指刚一动,澹翮便以为他要动手了,自觉伸手宽衣解带,好像生怕他刺起来不方便似的,转眼间这魔修身上最脆弱柔软的胸腹就已袒露在黎乔面前。

  他身材高挑挺拔,皮肤苍白,肌理精健漂亮,唯一显得有些丑陋的,就是上面大大小小的陈年旧疤,如一道道虬结的长虫,盘踞在他身上。

  黎乔知道,这人身上最新鲜、也最惨烈的一道疤痕,却不在面前,而在他的背后。

  仙剑白虹就抵在澹翮的皮肤上,凛凛然的仙气对这魔头来说是莫大威胁,偏偏他仿佛脚下生了根似的、只顾垂眼望着剑尖,一动未动。

  黎乔的剑尖忽然在澹翮胸口一道长疤上轻轻划过,他是惯使剑的人,力道掌控得极好,就连一丝皮也未破,他问:“怎么不把这些去了?”

  澹翮身上的疤痕,多半是飞升前在下界拼搏厮杀得来的,不过修仙先炼体,就像黎乔晋级元婴以后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捏了个青年脸一样,大多数修真者都会早早将身上的不完美去掉,要么说美若天仙呢,天仙都是自己捏脸捏身体,能不美么?

  偏偏这澹翮是个例外,他一身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陈年旧疤,都顽固地被他这堪称上天造物的漂亮身体保留了,失去本应拥有的完美,留下一道道丑陋的疤痕。

  “……只是权作纪念。”不知道为什么,澹翮发现他注意到这些疤痕,竟像有些慌乱似的,强撑着淡然道,“若是你觉得不舒服,我便将它们去了。”

  黎乔微微一怔:澹翮话里的意思,这些疤痕居然还和他有关系?

  澹翮接上黎乔迷茫愣怔的目光,才发觉他其实并不记得那事,一瞬间只觉得无地自容,匆匆折身往外走:“你既然不想刺,我去给你弄些吃的来。”

  他快步往外走,手腕却突然被一把攥住。

  明苑现在是无比脆弱的凡人身体,那细软温热的手指抓着他的手腕,轻轻往下一扯。

  “是我不好,我竟不记得了。”黎乔坦率又窘迫地摸摸鼻尖,另手继续摇澹翮的手腕,“你就提醒我一下,成吗?”

  澹翮心里无数遍告诉自己要走开,但黎乔现在那副脆弱不堪的身体反而成了他的桎梏,他无法挣扎,坐在床边沉默半晌,才艰涩开口道:

  “在我飞升之前,我们曾经见过。”他没有转回头看黎乔,声音沙哑,“我在凡间的名字,叫做沈风。”

  经澹翮提醒,黎乔还是费力检索了好一会儿,才从明苑的记忆角落中找到那段蒙着厚厚灰尘的碎片——

  明苑真仙在缠上澹翮魔尊之前,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其他解除无聊的办法,比如下凡体验生活。

  虽然打着体验生活的旗号,但明苑就没吃过苦,想扮平民,结果扮成了一看就在微服私访的富贵人家公子。

  那年正赶上凡间灯会,明苑摇着折扇穿梭在人群中,忽然身边嗖地一道黑影路过,等他反应过来,腰间挂着的钱袋子已经被人抢了。

  明苑觉得稀奇极了:就算他在走神,下界居然能有从他腰上抢走钱袋的凡人!他好奇张望,那抢劫的人像是不忙着走,却也在回头看他,两人刹那间对视了个正着。

  抢劫者是个穿着黑衣短打的少年,脸上蒙着黑布,鸦色黑发长到及颌,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。

  他这副打扮,还频频回头看被抢劫的苦主,明苑想不在人群中发现他都难。明苑只觉得好玩,一边模仿凡人高喊“抓强盗!!”一边拔腿去追那少年。

  没想到没用他追出多远,那黑衣少年就被一群家丁逮住,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一顿胖揍,一个同样摇着折扇的富家公子笑容可掬冲他打招呼,说自己见义勇为替他抓住了强盗。

  明苑住了脚,反而有些怅怅然地哦了一声。那富家公子将钱袋归还给他,自称姓柴,殷勤备至地要和他做朋友,听说他是外地人以后还热情地邀请他去身后府上小住。

  几人准备进府时,那地上的黑衣少年已经奄奄一息,他脸上的黑布掉了,露出青紫红肿的脸,只能隐约看出俊美秀拔的轮廓。

  他明亮的眼睛此刻半睁着,漠然望向天空,明苑感觉得到凡人生机,知道如果无人救治,这家伙多半熬不过今晚。

  明苑脚步顿了顿,说:“既然钱袋子已经回到我手上了,柴公子,能不能我出医药费,再给他请个大夫?”

  其实这整场事件本就是一场仙人跳,装扮成富家公子的柴姓一伙人觉得明苑是只肥羊,想把他骗进府中尽情宰割,黑衣少年在这场局中、只是个投石问路的小石子罢了。

  他在“柴公子”眼中不值一提,要是明苑不提,第二天他若是熬过去了,那柴公子便再给他一口饭吃;若是死了,那便就地拿草席一卷,扔进河里了事。

  总之,要让柴公子掏钱给黑衣少年诊治,他是万万舍不得;就算明苑说了用他的钱,在柴公子眼里,明苑的钱迟早也会是自己的钱,花钱打水漂,太亏了!

  “明公子此言差矣,此人为非作歹、当街强抢你的钱财,卑贱恶劣,比路边的野狗还不如,你何必浪费银子诊治他?让他自生自灭,才是对其他百姓的善意……”柴公子为了省钱,大道理一套一套的,滔滔不绝、慷慨激昂,换个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来,都容易被他洗脑到觉得救了这人就等于祸害天下苍生……

  黑衣少年眼睛仍睁着,只是眸底没有任何光亮,躺在肮脏不堪的泥地里,对柴公子一口一个“卑贱”、“野狗”毫无反应。

  “啊,”明苑眨了眨眼睛,说道,“其实,这个……我这个人好男风,这会儿仔细一看,忽然觉得他十分俊美啊!”

  “咳、咳咳!!”柴公子和身边家丁压根没想到还能有这个理由,猛地被呛得一阵咳嗽,就连先前一直万念俱灰状的黑衣少年,都难以置信地扭过头来看他,眼睛睁大,脸上腾起不知是羞是气的红晕。

  “你看,他一生起气来,是不是更好看了?”明苑在黑衣少年身边蹲下,用指腹拭去他脸上的灰泥,少年似乎觉得自己脏了他的手似的,竭力将脸往地里转。

  “你别再拧了,这么好看的脸,埋在泥里多浪费啊。”其实少年鼻青脸肿的,明苑看不确切他到底长什么样,只摸着他的脸安慰。

  黑衣少年眼睫浓长,忽然嘶哑地说:“你别跟他们进去,他们是……”

  “嘘!”在柴公子等人注意到之前,明苑在黑衣少年手心用力挠了一下,冲他眨了下单边眼睛,扬声道,“你的容貌太对本少爷的胃口了,等我找大夫治好了你,把你纳进房中,保管叫你荣华富贵、盛宠不歇!——你就放心跟我走罢!!”

  黑衣少年虽然知道明苑已经看穿了柴公子的陷阱,只不过他平生被人辱骂过、轻贱过、鄙夷过,却从未被这样明目张胆地调戏过!他两颊涨红,脸偏到另一边去,眼睫簌簌地抖。

  柴公子听明苑说到这份上,好气又好笑:他觉得这就跟色心上头的公子哥一样的,看中了漂亮姑娘说什么也要弄到手,到明公子这儿只是换了个性别,男人急色的本质还是一模一样。

  说到这种程度,他再拒绝,就算不引起明苑的怀疑,也要招他的反感。“柴公子”终于无可奈何,支使家丁去请大夫,顺带耳语“要附近诊金最便宜的!”。

  明苑似乎毫无所觉,一掀衣摆,大大方方踏进“柴府”。

  那黑衣少年知道自己此番多半能活下来了,费力从泥地里转头,黑眸中滚动着火热的荧光,望向他的背影。

  灯火阑珊,如隔云端。

  柴公子为了让明苑放松警惕,前半夜特意派人把黑衣少年送到明苑房中,好让明苑沉迷在“温柔乡”里流连忘返。

  当然,送去之前,他警告过黑衣少年几句,说明苑很快就要死了,叫他识点实务——他觉得,对一条“野狗”,这样的叮嘱已经足够了。

  黑衣少年被抬着送进去的时候,庸医洒的药粉没包扎妥当,洒了一床,他伤口剧痛,却还要努力收束手脚,哑着嗓音连声道歉。

  家丁退出去的瞬间,他嘶哑的声音瞬间话锋一转:“快走!柴恒和他的家丁个个有功夫在身上,你打不过他们,你……”

  同一时间,明苑温热柔软的手已经挑开了他的外衣,落在他的皮肤上。

  黑衣少年呼吸一窒。

  他本以为所谓“好男风”是这人的借口,难道他竟然真的这么、这么不挑……??

  思绪如电转,然而鲜血淋漓、皮开肉绽的伤口合拢的速度,竟然比思绪还要快。

  黑衣少年停顿顷刻,才意识到身上的剧痛正在悉数消散、创口飞速愈合结痂,原本不断流血、夺走他生机的地方,此刻只剩下一条条蜿蜒的肉色细虫。

  “你不必担心,我比他们厉害。”烛火摇曳下,明苑眉目飞扬,冲他莞尔一笑,“比你所能想象到的,都要强得多得多。”

  那一晚,黑衣少年见识了什么叫超越他生平想象极限的力量。

  他与明苑并肩站在火焰冲天的“柴府”外,风滚滚焰腾腾,熏得人几乎要流出眼泪。

  “对了,我还不知道,你叫什么名字?”这是明苑凡间旅程中难得感到有意思的时候了,他转过头,笑着看向黑衣少年。

  “……我没有名字。”少年低头道,“只知道是姓沈,或许叫沈一沈二、沈五沈六沈七……我没有其他家人了,我不知道。”

  “啊,抱歉。”明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,“我不是有意……”

  “你能给我取一个名字吗?”

  “什么?”

  “我不认识字,你对我有救命之恩,”黑衣少年也转过脸来,眼中燃着两簇细小的火苗,认认真真道,“可以请你赐一个名字给我吗?”

  “……别说赐不赐的,我想想啊。”明苑摆摆手,眉头拧结,仔细搜肠刮肚起来,“你……”

  “有了!”明苑思忖片刻,眉头舒展,左手成拳、在右手手心一敲,“叫‘风’吧,怎么样?”

  他抬起手,碰了一下黑衣少年的眉心:“你知道有件事叫做‘修仙’吗?”

  “你在修仙上的天赋平平,修魔倒是绝世天才……”明苑收回手,烈烈沸腾的火势,映得他的水茶色眼眸如琥珀般剔透,“你本不该被这凡尘俗世框住才对。”

  “就叫‘沈风’吧,”他眼眸微弯,“大鹏一日同风起,扶摇直上九万里——”

  “如何?”

  黎乔从明苑的记忆中脱出,久久难言。

  这段事情只不过是明苑打发无聊时光、下凡游历的一个小插曲而已,他虽然觉得黑衣少年轮廓俊美,是个“氛围美人”,但当时对方脸上青紫红肿、遍布伤口,他着实没看清他的容貌具体长什么样子。

  凡间事如白驹过隙,沧海桑田,明苑真仙永远在寻找新鲜事物的路上,转头就将这事抛在脑后,忘了个彻底。

  倏忽百年之后,称号是“澹翮魔尊”的俊美男人,飞升踏进仙界,重新引起了明苑的新鲜追逐。

  那段邂逅对明苑来说只不过是惊鸿一瞥,对澹翮、或者说沈风而言,却是一生都刻骨铭心的重大转折点。

  沈风以为他记得,所以才会在明苑纠缠时说“你要玩刺激,别来找我”,因为同样的事,明苑已经对他做过一遍了;

  还有曾经的他们云泥之别,一个是摇着折扇玩世不恭的真仙公子,一个是卑贱肮脏、被他随口救起的路边野狗,沈风怎么能相信明苑彼时竟是在认真追求他?

  他不敢信的结果,就是明苑以身相殉、几乎魂飞魄散在他怀中。

  难怪沈风愿意将七成魔骨生生塞进他体内,难怪沈风到今时今日,依旧认为明苑是在赌气,他愿意把一切最好的都给他,唯独不肯相信他爱他。

  那明苑真的爱澹翮吗?

  明苑的记忆此刻与黎乔的纠缠在一起,越缠越紧,融合到不分彼此,黎乔眼睫微微颤动,就有属于明苑的记忆碎片,自动从识海深处冒出来——

  有次仙界下雪,明苑钻进澹翮房间,想偷亲调戏一番,结果被澹翮翻身一把制住,按在床头,强行给他念了一段书叫他清心寡欲。

  彼时屋内炭盆红光融融,屋外浓密雪片翻飞,有无数蝴蝶般的雪影簌簌打在窗棂上。

  明苑还不知道这是沈风在同他显摆“看,我能读书识字了”,他只是下颌搁在膝头,望着澹翮晕染了暖意的俊美侧脸,忽然之间觉得,困扰了他几千年的“无聊”,在此刻安静而消失无踪了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啊啊啊复制粘贴的时候手抖了,v章不能减少字数,把下章的内容补过来了一部分otz

  之前说修真副本预计三到五章,交代一下前情,这章是倒数第二章,明天最后一章,下下章就收拾收拾准备回城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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