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七章 大明是明人的大明_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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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三十七章 大明是明人的大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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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一林傻眼了,好半晌道,“你他x的就是个疯子。行吧,我将这些人单独编成一营就是,绝不委屈了他们。”

  钱肃典长揖道,“多谢!”

  王一林眨巴了几下眼睛,欲言又止。

  钱肃典道:“王大人不必再劝,钱某意决。”

  “不……不是,我是在想,要不你写一道手谕,言明我等没有奉命回京是你的命令……反正,你也不在乎了……王某没有别的意思……呃,都是为了弟兄们不是?”

  钱肃典刚听时一愕,而后哈哈大笑道:“王大人说得是,谋逆大罪钱某都不在乎了,还惧区区一个抗命?来,笔墨侍候!”

  ……。

  次日一早,庆泰朝颁布监国退位诏。

  同时,诏告天下,择吉日,祭太庙,拥立前太子朱慈烺为帝。

  应天府臣民一片欢呼,大街小巷爆竹声不绝于耳。

  就连烟花柳地,那也是与有荣焉。

  江南明人,又要有皇帝了!

  这对于本要成为亡国妈或者曾经做过亡国奴的江南明人而言,是多么振奋人心的事啊!

  可总有那么一群蚍蜉、蚂蚁,他们认为这事不对。

  他们以为自己身上长出了一对原本不存在、其实也确实不存在的翅膀,他们想振翅高飞,去挑战整个天下。

  譬如钱翘恭。

  他在借助妹妹,向叔叔钱肃典送出急讯之后,串连了不少军中将士。

  如果说军中将士都有钱翘恭叔侄这般对世事的认知,那就太看得起他们了。

  利益!

  关键的核心,还是利益。

  被朝廷改变为禁军的,除了一部分是廖仲平从绍兴府带来的老兵之外,有很大部分是当日吴争北伐,各府归附的义军、降了清反正的明军,还有就是新征的良家子弟。

  这些义军和降清反正的明军,在此时的禁军中,拥有最大的话语权,因为,他们是老兵。

  这其实是朝廷心中最大的隐患,禁军本该成份简单,大都取京城良家子充任。

  可一是因为战争不断,二是朝廷刚归应天府不久,需要安定人心,三是朱媺娖一女子,没有那么大的掌控欲,这事就被暂时搁置下来。

  可现在,如果说新君登基,禁军必定会遭受一次清洗,荡涤尘垢。

  同时,会有大批的将领士兵从禁军驱逐出去。

  这就成了许多将士心中的忧虑,对他们而言,这新君与其让朱慈烺来当,还不如朱媺娖继续监国,甚至还不如让镇国公来当这个皇帝。

  对于这些老兵,他们崇尚强者,吴争在他们心中,那就是强者。

  又譬如马士英,他也没有闲着,应天府大部分官员都为原职留用。

  这其中少不了一些弘光朝旧部,马士英原为弘光朝首辅,又是庆泰朝阁臣、户部尚书。

  许多中下层官员,那还是卖马士英面子的。

  官场的很多事情,都不需要明言,一个眼神就是一次交流。

  譬如忠义伯吴易,兵部郎中孙兆奎、刑部主事沈自駉等,这些曾经号称“白腰党”的江南义军成员,他们对前太子朱慈烺没有一丝感情。在他们看来,这天下有能者居之。在他们心里,前太子朱慈烺不能服人心,绝非有能者。

  应天府,暗流涌动!

  就象一个炸药桶,仅须一丝明火,就能让它轰地炸响,直将这个摇摇欲坠地庆泰朝炸个四分五裂、永无翻身之日。

  ……。

  在吴争离开后,夏完淳仰躺着,看着屋顶。

  “若此次我真与令师对立,你会作何选择?”吴争的这句话,一直回响在夏完淳的耳朵里。

  师如父,在这个时代,学生背叛老师,是一种大恶。

  夏完淳的脸在抽搐着。

  他是个重情之人,但他更重真理。

  夏完淳对世事的认知,超乎这个时代的许多鸿儒。

  特别是对明亡的原因,有着非常尖锐的剖析和抨击,他与亡父夏允彝所著的《幸存录》《续幸存录》,对大明灭亡和明末明臣的解剖,有着非常客观的记述。

  如果说夏完淳之前是一心抗清复明,那么从认识吴争之后,他的理念开始进化,他对吴争所说“大明是汉人之大明”,大有相识恨晚之感。

  不过,夏完淳在与钱家叔侄等人辩论之时,更有了改良,他认为吴争这话,应该做些改变——大明是明人之大明!

  一字之差,意思全变。

  夏完淳认为,只要人认同自己是明人,那就是明人,与种族无关。

  此议,得到这个散漫组织中许多人的认同和附议。

  大明之所以为大明,就是因为吸纳了太多的民族。

  正如盛唐,多少异族共襄大唐?

  他们同样是盛唐不可分裂的组成部份。

  夏完淳的一句话,迅速让他在这个散漫组织中崛起,成为了一股新风向。

  “大明是明人的大明”,随即在士林中盛传。

  由此,“明社”在短短数月间诞生了,夏完淳、钱家叔侄、沈自駉等七人,被称为明社七子。

  明社虽无党魁,但夏完淳的声望,已经是当之无愧。

  所以,此时的夏完淳,很清楚自己将会做什么,他只是,太难过情义这一关。

  喟叹一声之后,夏完淳慢慢从床榻上撑起身来,“来人,备马车,本官要回太平府!”

  ……。

  当各种各样的消息向镇江城汇聚之时。

  吴争在训练火枪兵。

  他对这种燧发枪的认知,只是停留在入门阶段。

  譬如对于瞄准,吴争只知道三点一线,可这时的火枪,却是连瞄准具都没有,哪来的三点一线?

  吴争能训练的,只是让士兵能端稳枪,就象,在枪口吊块砖头之类的。

  譬如说,让士兵放缓呼吸,在呼吸之间的空隙射击。

  再譬如说,调整三列士兵之间的相距间隔,以使得前中后三列轮换的速度更快、相互之间撞上的机率更小。

  而这些,对于此时的火枪而言,已经足够用了,足够用到,只要多训练,熟能生巧,就野战而言,便可战无不胜。

  这不是狂妄,对于这个冷兵器,哪怕鞑子都缺战马的时代来说,确实不是狂妄。

  战无不胜,不代表着不会死人,只是训练一个火枪兵,相对训练一个骑兵、一个弓弩手的时间,二者间的差距太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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